一、新个税采用累计预扣预缴计算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二、最新个税税率表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
||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 |
3%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三、举例说明:
2019年1月,甲取得工资3万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2019年2月,甲同样取得工资3万元,个人负担“三险一金”40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无其他扣除项)。问:甲在1月和2月分别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按照累计预扣预缴法计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可以扣除。
1月应纳税额=(30000-4000-5000-2000)×3%=570元;
2月应纳税额=[(30000+30000)-(4000+4000)-5000×2-(2000+2000)]×10%-2520-570=710元。
四、一站式个税管理平台
不知道小编是否为您讲明白了,如果还有疑问,欢迎直接使用我们的一站式个税管理平台:个税100(https://www.geshui100.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