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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票中奖、大额红包……这些偶然所得是否要缴税?

关于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税率:20%

应纳税额=每次偶然所得收入全额*20%

纳税人取得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

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若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 日前,按相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热点问答O&A

问题一

需要缴税的偶然所得,主要有哪些?

一、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二、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的收入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

注:

符合以下情形,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

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四、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 ),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

注:

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五、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 ),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

注:

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

六、个人取得的不竞争款项。

问题二

亲友之间赠送的红包,要缴税吗?

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或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网络红包仅包括企业向个人发放的网络红包,不包括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

问题三

福利彩票中奖取得收入,如何缴税?

-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法规全额征税。

问题四

获得商家发放的代金券,要不要缴税?

代金券具有销售折扣或折让的性质,在实际消费中可据此在原应支付的款项中少支付相应金额,但得到代金券时并无实际所得不需要缴税。

问题五

公司活动中抽奖获得的奖金和实物奖品,要不要缴税?

在公司活动中,本单位职工获得的现金奖品和实物奖品,应并入工资薪金所得,由

本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在公司活动中,本单位以外的个人(受邀嘉宾和商务伙伴)获得的现金奖品和实物奖品应按照“偶然所得”项目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本单位代扣代缴。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向个人支付不竞争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7]102号)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74号)

5.《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关于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公告 2024 年第 12号)


---来源于:广州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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