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网,最新个税资讯平台,您的个税管理专家!

一、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扣缴申报。

(2)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二、预扣预缴税额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36 000元的

 

3

0

2

超过36 000元至144 000元的部分

 

10

2 520

 

3

超过144 000元至300 000元的部分

 

20

16 920

 

4

超过300 000元至420 000元的部分

 

25

31 920

 

5

超过420 000元至660 000元的部分

 

30

52 920

 

6

超过660 000元至960 000元的部分

 

35

85 920

 

7

超过960 000元的部分

 

45

181 920

 

点赞(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