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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政策说明

1、年终奖个人所得税采取单独计算的截至日期是2021/12/31。

2、年终奖单独计税对于中高收入者可以节省个税,中高收入者采用并入综合所得会多缴纳个税

3、年终奖单独计税每年只能用一次。如果2021年初已经发过2020年年终奖了,则2021年的年终奖将不能采用单独计税了。


接下来,小编将为给大家讲解一个案例,大家可以比较一个单独计算和并入综合所得的两种个税计算方法,带来的个税结果的不同。

二、案例讲解

小丁2020年1-10月在A公司任职,取得A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150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60000元;11-12月更换工作单位至B公司,取得工资薪金所得50000元,全年一次性奖金10000元。全年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4000元,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共计180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

1、全年一次性奖金并计综合所得计算

   全年应纳税额 (150000+50000+60000+10000-60000-24000-18000)×20%-16920=16680元

2、选择一笔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1) A公司奖金单独计税 60000÷12=5000元     60000×10%-210=579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150000+50000+10000-60000-24000-18000) ×10%-2520=8280元

      应纳税额总计 5790+8280=14070元

(2) B公司奖金单独计税 10000÷12=833.33元    10000 ×3%=300元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 (150000+60000+50000-60000-24000-18000) ×20%-16920=14680元

      应纳税额总计 300+14680=14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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