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终奖个税政策
根据国家财政部12月27日公布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对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税计算给出了最新的计算办法。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税发〔2005〕9号文件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对照下图中的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二、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按照最新公布的计算方法,完整公式是这样的:
=LOOKUP(B2/12-1%,{0;3000;12000;25000;35000;55000;80000},B2*{0.03;0.1;0.2;0.25;0.3;0.35;0.45}-{0;210;1410;2660;4410;7160;15160})
也可以简化一下:
=LOOKUP(B2/12-1%,{0;6;24;50;70;110;160}*500,B2*{0.6;2;4;5;6;7;9}*5%-10*{0;21;141;266;441;716;1516})
或者使用INDEX+MATCH函数来计算:
=INDEX(B2*{0.6;2;4;5;6;7;9}*5%-10*{0;21;141;266;441;716;1516},MATCH(B2/12-1%,{0;6;24;50;70;110;160}*500))
三、年终奖个税计算
1、年终奖单独计算个税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简化后公式为:年终奖个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
上述公式适用情形:年终奖发放当月的工资,不低于新的费用扣除额5000元。
小明2019年纳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收入只含年终奖6万。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时,仍按以前的办法,即以“全年一次性奖金/12”去查找。
全年一次性奖金/12=6*10000/12=5000元,查月度税率表,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则年终奖个税=年终奖*税率-速算扣除数
=6*10000*0.1-210
=6000-210
=5790元
即小明2019年的6万元年终奖需扣缴个税5790元。
2、年终奖与综合所得合并后计算个税
164号文还规定,在2019-2021年期间,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若并入扣缴个税,是否划算呢?本站之前有文章进行了过总结,建议大家可以去看下:2019年工资和年终奖个税计算与个税筹划(https://www.gerensuodeshui.cn/view/2019-07-02/443cb001c138b2561a0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