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终奖个税政策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
关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的政策
(一)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案例讲解
小张年底取得奖金4.2万元,选择享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政策。在计算税款时,首先,用42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3500元;其次,从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中,查找3500元对应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最后,用该笔奖金收入乘以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得到应纳税额。即42000×10%-210=3990元,小张的全年奖应纳税3990元。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
1、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3、雇员取得除全年一次性奖金以外的其它各种名目奖金,如半年奖、季度奖、加班奖、先进奖、考勤奖等,一律与当月工资、薪金收入合并,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年终奖税款所属期限和税款入库时间
纳税人搞不清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款所属期限和税款入库时间。
在税法上,个人所得税税款的所属期限需要按照“收付实现制”进行判断,即扣缴单位支付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时间为税款所属期。扣缴单位需要在支付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次月,对员工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扣缴申报。
【例】甲公司如果于2022年12月发放2022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那么,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年12月,甲公司应于2023年1月,扣缴并申报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入库时间2023年1月;甲公司如果于2023年2月发放员工2022年度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那么,税款所属期则为2023年2月,甲公司应于2023年3月,扣缴并申报员工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入库时间2023年3月。
五、年终奖盲区
年终奖 |
除以12的商数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应纳税额 |
多发奖金数额 |
增加税额 |
税后数额 |
36,000.00 |
3,000.00 |
3% |
0 |
1,080.00 |
34,920.00 |
||
36,001.00 |
3,000.08 |
10% |
210 |
3,390.10 |
1 |
2,310.10 |
32,610.90 |
38,566.67 |
3,213.89 |
10% |
210 |
3,646.67 |
2,566.67 |
2,566.67 |
34,920.00 |
144,000.00 |
12,000.00 |
10% |
210 |
14,190.00 |
129,810.00 |
||
144,001.00 |
12,000.08 |
20% |
1,410 |
27,390.20 |
1 |
13,200.20 |
116,610.80 |
160,500.00 |
13,375.00 |
20% |
1,410 |
30,690.00 |
16,500.00 |
16,500.00 |
129,810.00 |
300,000.00 |
25,000.00 |
20% |
1,410 |
58,590.00 |
241,410.00 |
||
300,001.00 |
25,000.08 |
25% |
2,660 |
72,340.25 |
1 |
13,750.25 |
227,660.75 |
318,333.33 |
26,527.78 |
25% |
2,660 |
76,923.33 |
18,333.33 |
18,333.33 |
241,410.00 |
420,000.00 |
35,000.00 |
25% |
2,660 |
102,340.00 |
317,660.00 |
||
420,001.00 |
35,000.08 |
30% |
4,410 |
121,590.30 |
1 |
19,250.30 |
298,410.70 |
447,500.00 |
37,291.67 |
30% |
4,410 |
129,840.00 |
27,500.00 |
27,500.00 |
317,660.00 |
660,000.00 |
55,000.00 |
30% |
4,410 |
193,590.00 |
466,410.00 |
||
660,001.00 |
55,000.08 |
35% |
7,160 |
223,840.35 |
1 |
30,250.35 |
436,160.65 |
706,538.46 |
58,878.21 |
35% |
7,160 |
240,128.46 |
46,538.46 |
46,538.46 |
466,410.00 |
960,000.00 |
80,000.00 |
35% |
7,160 |
328,840.00 |
631,160.00 |
||
960,001.00 |
80,000.08 |
45% |
15,160 |
416,840.45 |
1 |
88,000.45 |
543,160.55 |
1,120,000.00 |
93,333.33 |
45% |
15,160 |
488,840.00 |
160,000.00 |
160,000.00 |
631,160.00 |
六、年终奖计税方法选择
1.纳税人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后,到底选择哪种计税方法更划算呢?
比如,老李全年工资20万元,年底奖金2.4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他该怎么缴税呢?有两种选择,一是将2.4万元奖金和20万元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得到应纳税所得额12万元,按照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应纳税120000×10%-2520=9480元;二是将2.4万元奖金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720元,20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4万元后,应纳税96000×10%-2520=7080元,合计应纳税7800元。两种方式下,税额相差1680元,老李选择单独计税更划算。
又如,小张全年工资12万元,年底奖金6万元,假设可享受三险一金、赡养老人等扣除共4万元。在年度汇算时,小张若选择全年奖单独计税,年底奖金应纳税60000×10%-210=5790元,12万元工资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20000×3%=600元,合计应纳税6390元;若小张将年底奖金与日常工资合并计税,扣除6万元减除费用和4万元后,应纳税80000×10%-2520=5480元。因此,小张将年底奖金并入综合所得纳税,缴税更少。
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单独计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个人所得税,可以避免因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的情况。但对于部分中低收入者而言,如果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扣除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扣除等后,可能无须缴纳税款或者缴纳较少税款。因此,不同收入群体,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