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纳税所得额:
以个人每次取得的收入,定额或定率减除规定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税计税公式:
预扣预缴税额=应纳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每次收入-800)*20%
2、每次收入大于4000元的:每次收入*(1-20%)*20%
3、每次收入大于20000元的:每次收入*(1-20%)*预扣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个税税率表
级数 |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 |
40% |
7000 |
四、案例讲解
小张从事建筑养护、修整,无固定工作。
小张2020年度的收入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小张给政府广场整修一处破损花坛,取得劳务报酬600元,政府为其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无税款产生。
解析:本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直接按八百元计算,故预扣预缴税款为0,小张取得600元。
2、2020年2月,小张在A单位从事零星办公楼维修,取得劳务报酬1万元,月末去结账,只拿到手8400元,A单位为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1600元。
解析:【收入额】10000*(1-20%)=8000(元)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8000×20%=1600(元)
3、2020年6月,小张给C家庭农场修整养鸡棚,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修整结束即代开了一张发票去结账,只拿到手2560元,C家庭农场为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440元。
解析:本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减除费用直接按八百元计算。
【收入额】3000-800=2200(元)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2200×20%=440(元)
4、2020年7、8月,小张给D学校平整操场,取得劳务报酬3万元,平整结束即代开了一张发票去结账,只拿到手24800元,D学校为其扣缴了个人所得税5200元。
解析:【收入额】30000*(1-20%)=24000(元)
【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24000×30%-2000=5200(元)
注:由于本文仅讨论的是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实际居民的劳务报酬在新个税中已经并入综后所得,每年的3-6月,将进行汇算清缴,而综后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将按照综合所得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进行计算。如果小张没有其他收入,则汇算清缴时,小张将会被退税,甚至小张所缴的所有个税都将被退回。劳务报酬的汇算清缴我们将在另外的文章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