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税计算公式
1.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1)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
(2)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
2.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二、劳务报酬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三、案例讲解
小王2023年6月和7月分别获得两次劳务报酬所得,金额分别是3500元和30000元,请问小王6月和7月个税分别需要预扣多少元?
1.6月收入<4000,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800)=3500-800=2700元
应纳税额 = 2700×20% = 540元
1.7月收入>4000,应预扣预缴税额=每次收入×(1-20%)=30000×(1-20%)=24000元
应纳税额 = 24000×30% -2000 = 5200元
四、说明
对于劳务报酬所得,以上个税计算是每次或是每月的预扣。由于劳务报酬所得已经并入综合所得,每年3-6月份还将根据综合所得税率表进行个税汇算,有可能会退税,当然也有可能会补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