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税计算方法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或者纳税人取得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以及以前年度的亏损)×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税税率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0元部分 |
5 |
0 |
2 |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部分 |
10 |
1500 |
3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部分 |
20 |
10500 |
4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部分 |
30 |
40500 |
5 |
超过500000元部分 |
35 |
65500 |
三、案例讲解
中国公民王先生于2020年1月1日与一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3年。假设2020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30万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3万元,其他成本费用以及可扣除的税金为2.4万。
王先生202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以及以前年度的亏损)
=30-3-2.4=24.6(万元)
2、应纳税额=24.6×20%-10500/10000= 3.8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