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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税计算方法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或者纳税人取得的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以及以前年度的亏损)×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个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部分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部分

35

65500


三、案例讲解

中国公民王先生于2020年1月1日与一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招待所,承包期为3年。假设2020年招待所实现承包经营利润30万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缴承包费3万元,其他成本费用以及可扣除的税金为2.4万。

王先生2020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税金以及以前年度的亏损)

=30-3-2.4=24.6(万元)

2、应纳税额=24.6×20%-10500/10000= 3.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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