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首套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其他规定
1.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
2.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3.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只能享受一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需要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
热点问答
1、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2、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冲突吗?是两者都可以还是二选一?
答:不冲突。住房公积金是专项扣除,房贷款利息支出属于专项附加扣除,两者属于不同的分类。住房公积金可以依法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也可以在符合扣除条件的情况下定额扣除。
3、购买非工作地或户籍地的首套住房贷款支出,可享受个税专项抵扣吗?
答:文件并未规定必须是工作地或户籍地购买的房子才可享受抵扣政策,只要购买的是中国境内的住房且享受首套房利率的,可以按规定扣除。
4、 首套商业公寓贷款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吗?
答:商业公寓不属于住房,也不能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贷款,所以不能享受贷款利息扣除。
5、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固定的标准吗?
答:没有固定的标准。无论实际利率是多高,只要是贷款银行或者公积金贷款合同上注明是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就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