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是否要留存员工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资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60号)第二十条第二款: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纳税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有关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
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或父母满60周岁才能填写专项扣除信息表?
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或父母满60周岁,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或父母满60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或父母满60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或父母满60周岁之后填报。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如何缴纳?
根据财税(2018)164号文件,居民个人取得的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有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后的商数,按照财税〔2018〕98号文件中所附的新月度税率表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对于在取得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个人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可以先从全年一次性奖金中减去“当月工资收入低于5000元的差额”,就其余额按上述办法查找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税款。
自2022年1月1日期,居民个人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