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人在境外实际已纳税款低于扣除限额,应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
中国公民王先生在A国因提供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一次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30000元,该收入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500元。计算在我国应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30000×(1-20%)×20%=4800(元)
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4300元(4800-500)。
2.居民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我国税法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分国又分项”计算限额。
企业所得税:分国不分项 某国限额=某国应纳税所得额×25% 应纳税额=汇总(境内、外)-已纳税额与限额较小者 个人所得税:分国又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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