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实行代扣代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两种计征办法。其中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纳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所得税应税项目 |
个人所得税税率(累进、比例20%) |
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
1.工资、薪金所得 |
七级超额累进税率 |
月扣除3500元(4800元) |
2.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
3.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
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每月3500元) |
4.劳务报酬所得 |
20%,但有加成征收规定 |
每次收入≤4000元: |
5.稿酬所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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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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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产租赁所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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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财产转让所得 |
20% |
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 |
9.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对证券市场个人投资者取得对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
20% |
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
10.偶然所得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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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其他所得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