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指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包括:中国公民、个体工商业户、外籍人员、无国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两类纳税人的区分:
(1)居民纳税义务人:有住所 OR 居住满一年 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境外所得均交税
(2)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无住所且不居住 OR 无住所且住不满一年 有限纳税义务,境内交,境外不交
(二) 扣缴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自行申报)。
二、征税对象
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共11项)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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