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彭是石阡县某保险公司营销员,2022年1月、2月,分别取得保险公司营销佣金收入10300元、20600元,该保险公司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定小彭每月自行缴付“三险一金”800元,附加税费征收率为10%(5%+3%+2%)。保险公司该如何预扣预缴小彭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
计算1月税款: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①累计收入额=10300÷(1+3%)×(1-20%)=8000(元)
②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
③累计其他扣除=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其他扣除
=8000×25%+300×5%×50%=2007.5(元)
根据黔财税〔2019〕4号文件 关于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地方税及附加的通知
根据财税〔2016〕12号文件的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因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为0。
④应纳税所得额=8000-5000-2007.5=992.5(元)
⑤应纳个人所得税=992.5×3%=29.78(元)。
综上,小彭2022年1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9.78元。
计算2月税款: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预扣预缴税额
①累计收入额=(10300+20600)÷(1+3%)×(1-20%)=24000(元)
②累计减除费用=5000×2=10000(元)
③累计其他扣除=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其他扣除
=24000×25%+900×5%×50%=6022.5(元)
④应纳税所得额=24000-10000-6022.5=7977.5(元)
⑤应纳个人所得税=7977.5×3%=239.33(元)
⑥本期应预扣预缴税款=239.33-29.78=209.55(元)。
综上,小彭2022年2月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209.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