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说明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1、单独计税
级数 |
平均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三、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1、单独计税
步骤:
第一步:无论当月工资是多少,先将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得到商数,用这个商数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先在税率表中找到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第二步: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
小李是公司的员工,2020年1月发放年终奖24000元。
第一步:24000÷12=2000,对应税率表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
第二步:24000*3%-0=720元。
2、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步骤:
第一步:假设1月发放年终奖,年终奖+1月工资作为1月工资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
(年终奖+1月应发工资-1月免税收入-(起征点)5000*1-1月个人负担三险一金-1月专项附加扣除-1月其他扣除);
第二步:按累计预扣预缴算法计算工资的个人所得税。
举例:
小李是公司的员工,2020年1月发放年终奖24000元,1月工资3000元。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500元,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
第一步:应纳税所得额=24000+3000-5000*1-500-2000=19500元,对应税率表的税率是3%,速算扣除数是0;
第二步:19500*3%-0=585元。
四、计税方式选择
1、每月工资不交个税或交的个税较低,建议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2、每月工资个税较高,建议选择“单独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