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经营所得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来源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二、个税计算方法
1.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提供完整、准确的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或者应纳税额。
---来源于2018年12月18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2.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来源于2018年8月31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即: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称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三、个税税率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1 |
不超过30000元的 |
5 |
2 |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
10 |
3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30 |
5 |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
35 |
四、案例讲解
老杨是个体工商户,2020年取得营业收入196万,营业成本112万,税金及附加8万(包含已经预缴的个人所得税3万);营业费用12.5万(其中业务宣传费5万,其他营业费用7.5万);管理费用22万(其中业主老杨的工资薪金4.8万,其他员工的工资薪金12.8万,职工福利费1.2万,业务招待费3万,其他管理费用0.2万);财务费用0.3万;其他支出0.5万,为行政性罚款支出。老杨除以上经营所得外,未取得综合所得。
2020年,老杨费用减除标准6万元;专项扣除1.248万(养老0.96万,医疗0.288万,)专项附加扣除3.6万元(其中子女教育1.2万,赡养老人1.2万,住房贷款利息1.2万)。
【解析】
经营所得利润总额=196-112-8-12.5-22-0.3-0.5=40.7万。
职工福利费调整:
扣除限额=12.8×14%=1.792,实际发生额1.2万,无需作纳税调整。
业务宣传费调整:
扣除限额=196×15%=29.4,实际发生额5万,无需作纳税调整。
业务招待费调整:
3×60%=1.8万,196×5‰=0.98,调增=3-0.98=2.02万。
不允许扣除的项目:
(1)业主工资4.8万;
(2)行政性罚款支出0.5万;
(3)个人所得税3万。
应纳税所得额=40.7+2.02+4.8+0.5+3-6-1.248-3.6=40.172万;
应纳税额=40.172×30%-4.05=8.0016万;
应补缴税额=8.0016-3=5.0016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