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定义
通俗来说,年度汇算就是居民个人将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合并后按年计算全年最终应纳的个人所得税,再减除纳税年度已预缴的税款后,计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并进行税款结算的行为。
二、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公式
2023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
[(综合所得收入额
- 60000元 -“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 - 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捐赠)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2023年已预缴税额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
三、注意事项
1、收入 ≠ 收入额
(1).收入:指毛收入,税前收入
(2).收入额:
工资薪金所得 收入额=收入
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额=收入×(1-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收入额=收入×(1 -20%)
稿酬所得 收入额=收入×(1 -20%)×70%
注:工资薪金所得收入中不包括:参见财税〔2018〕164号
①单独计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②单独计算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年度绩效薪金延期兑现收入和任期奖励
③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④领取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⑤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
⑥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⑦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
⑧单位低价向职工售房
2、企业2024年1月发放的2023年12月份工资,是否属于2023年度综合所得?
属于。年度汇算时的收入、扣除,均为该时间区间内实际取得的收入和实际发生的符合条件或规定标准的费用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