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为境内企业的职员。其2024年的收入情况如下:
全年取得公司发放的工资薪金180000元。无其他特殊性工资薪金所得。3月给甲公司提供培训收入20000元;6月给乙公司提供培训收入30000元。3月出版一本专著,9月获得稿酬50000元,12月获得稿酬100000元。10月将其拥有的一项非专利技术提供给丙公司使用,一次性收取使用费300000元。
其2024年发生的支出如下:
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的三险一金共计50000元。
发生符合扣除标准的住房贷款利息12000元、子女教育支出10000元。
发生符合扣除标准的企业年金6000元。
通过红十字会向教育事业捐赠150000元。
请问:李某2024年度综合所得应交所得个人所得税是多少?
解析:1)2024年综合所得收入额的计算:
工资、薪金所得收入额为180000元
劳务报酬所得收入额=(20000+30000)x(1-20%)=40000元
稿酬所得收入额=(50000+100000)x(1-20%)x70%=84000元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额=300000x(1-20%)=240000元
综合所得收入额=180000+40000+84000+240000=544000元
2)2024年公益慈善捐赠扣除额的计算:
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544000-60000-50000-12000-10000-6000=406000元
准予扣除公益慈善捐赠限额=406000x30%=121800元
实际捐赠150000元>121800元,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121800元(注意:捐赠用于应对新冠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全额扣除)
3)2024年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406000-121800=284200元
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6920
应交个人所得税=284200x20%-16920=399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