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20年第19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简便优化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公告大致要求如下:
对上一完整纳税年度内每月均在同一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且全年工资、薪金收入不超过6万元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本年度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也就是,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1)上一纳税年度1-12月均在同一单位任职且预扣预缴申报了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
(2)上一纳税年度1-12月的累计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各类工资薪金所得,且不扣减任何费用及免税收入)不超过6万元;
(3)本纳税年度自1月起,仍在该单位任职受雇并取得工资薪金所得。
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可以减除费用六万元。
一、筛选满足条件的人员
结合这三个条件,我们需要在个人所得税计算前先找出满足条件的人员,怎么筛选呢?
1、条件1和2,在上个年度申报数据中查找,建议方法是在上个年度的1月申报人员中查找,因为1月申报人员才能有连续12个月的可能性。设置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是查找工资薪金申报的次数是否达到12次;
我一般使用的是 COUNTIF的统计公式,=COUNTIF(E$7:E$154,E7),把2020年工资数据整理到一个sheet表格中,E7~E154是人员身份证的栏位,对于在E7栏位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统计出现的次数。
第二个条件,统计在1月申报人员在一个年度中申报的工资薪金和申报的年度奖金的收入之和是多少。
我在其中使用的公式是SUMIF的公式,=SUMIF(E:E,E7,F:F),是指对第E列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统计,满足E7条件的身份证号码的第F列的收入金额进行统计。
把两个条件进行综合,同时满足申报次数=12,收入<=60000元,就是符合满足条件的上年人员名单。
公式使用的是if条件搭配and,=IF(AND(AA7=12,AB7<=60000),"简便","No")
2、条件3的使用,在1月份可以直接把2020年符合条件的人员累计减除费用自1月份起直接按照全年6万元计算扣除。
如果符合条件的人员还在职,1月没有工资怎么办?建议按照0元申报工资,也是可以按照累计减除费用按照6万元计算。
二、新政策下的个人所得税计算
人员已经筛选出来了,又有简便纳税人还有非简便的居民工资薪金,怎么计算呢?
以下计算方式供参考
把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和测算数据放在同一个sheet表格中
1)区分减除费用,不符合条件的减除费用是5000元,符合条件的减除费用是60000元
在减除费用栏位编辑公式
=IF(ISNA(VLOOKUP(E12,E$1:F$4,2,0)),5000,(VLOOKUP(E12,E$1:F$4,2,0)))
2)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个人所得税计算
这次公式在之前的基础上增加了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栏位,2021年在累计应纳税基础上进行计算个人所得税
=ROUND(MAX(W11*{0.45,0.35,0.3,0.25,0.2,0.1,0.03}-{181920,85920,52920,31920,16920,2520,0},0),2)
2月和之后月份的工资计算,和以前主要差别是进行了简便征收和非简便征收的区分,体现在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让6万元的扣除额不要重复多次计算
=IF(U25<60000,SUMIF(E$11:E$29,E25,V$11:V$28),(SUMIF(E$11:E$29,E25,V$11:V$28)+SUMIF(E$11:E$29,E25,U$11:U$28)-60000))
参照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设定对其他月份进行计算就可以得到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了。
说明:
1.本文来源于网络整理,希望对于您新的个税EXCEL计算公式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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