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福利+其他-考勤扣款=应发工资
注1:考勤扣款应作为税前扣除项目。
注2:本应加的项目,如出现相反情形,则用“负数”表示。
第二步:
应发工资-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3500元=应税工资
注3: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四项才有个人承担部分,其余生育保险金、工伤保险金,加上医疗保险金中的“大病互助”、“意外保险”都是单位全额负担。
注4:对于工资中扣除员工个人借款、其他代扣事项,应该在税后扣除,不得在税前扣除。
注5:从2011年9月1日起,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3,500元。
第三步:
应交个人所得税=应税工资×适用税率-适用速算扣除数=545元。
注6:速算扣除数是为了平滑临界点的税收差异而设置的。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1,5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
10 |
105 |
3 |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
20 |
555 |
4 |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1,005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2,755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5,505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3,505 |
注7: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举例说明】
应发工资计算为10,000元
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合计为1,000元
应税工资则为:10,000-1,000-3,500=5,500元
查税率一览表,适应于第3档税率。
应交个人所得税=5,500×20%-555元=5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