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网,最新个税资讯平台,您的个税管理专家!

工资薪金所得的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及与任职、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非独立个人劳动所得)
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相关的其他所得。

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为应纳税所得额。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义务人,减除费用4800元。 

工资薪金所得附加减除费用(除3500外,还可附加扣除1300)适用的范围和标准
( 一)  附加减除费用适用的范围: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
 2、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中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
 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有可能包括中国公民);
 4、财政部确定的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其他人员。
(二)附加减除费用的标准:
上述适用范围内的人员每月工资、薪金所得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合计减除费用4800元。
(三)华侨和中国香港、
澳门、台湾同胞参照上述附加减除费用的规定执行。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