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税计算公式
1、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见附件)计算应纳税额;
3、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个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三、案例讲解
例1:假如某非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则这笔所得应扣缴税额为:
(20000-20000×20%)×20%-1410=1790元
例2:假如某非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10000元,则这笔所得应扣缴税额为:
(10000-10000×20%)×70%×10%-210=3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