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个税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二、工资个税税率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三、案例讲解
某人工资薪金所得月收入30000元,1月发放年终奖100000元,个人负担五险一金3400元,每月专项附加扣除3000元,扣缴义务人在2019年1月、2月支付工资薪金时,应预扣个人所得税多少钱?
工资薪金计算过程:
(一)1月个人所得税款:
1、1月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00-3400-3000=18600元
2、查找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适用3%税率
3、计算1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8600*3%=558元
4、1月实发工资=30000-3400-558=26042元
(二)2月个人所得税款:
1、1-2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60000-10000-6800-6000=37200元
2、查找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表,适用10%税率
3、计算1-2月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37200*10%-2520=1200元
4、计算2月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558=642元
5、2月实发工资=30000-3400-642=25958元
(三)3月个人所得税款:
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