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资个税计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注: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工资、薪金所得时,应当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预扣税款,并按月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个税税率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三、案例详细讲解
居民纳税人甲某为独生子女,2019年每月工资30 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 000元。个人每月负担的基本养老保险2 400元、基本医疗保险600元、失业保险120元、住房公积金1 380元,“三险一金”合计4 500元。假设赡养老人每月专项附加扣除定额为2000元。企业应每月预扣预缴甲某个税多少钱?
解析:减除费用= 5000元/月。
专项扣除=个人负担的“三险一金” 4500元/月。
专项附加扣除=2000元/月
1月份:
①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 -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0000–5000-4500-2000)=18500元。
②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18500元×3%-0=555元;
2月份:
①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 -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0000×2个月-5000×2个月-4500×2个月-2000×2个月)=37000元。
②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37000元×10%-2520-555 =625元;
3月份:
①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 -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30000×3个月-5000×3个月-4500×3个月-2000×3个月)=55500元。
②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 55500元×10%-2520-555-625 =1850元;
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