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4日晚间,国家税务总局官微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新增三项事关所有人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1.12000元/年限额据实扣除优惠。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个人所得税税前限额据实扣除,个人综合所得税或经营所得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最高可减少12000元,对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个税税率对应临界点的个人来说,是个利好。 比如,王老五2022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为970,000.00元,适用个税税率45%。如果在2022年12月向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个人年金12,000.00元,则扣除缴纳个人年金缴费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58,000.00元,适用个税税率35%,有兴趣的读者可自行测算少缴多少个人所得税。
2.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优惠。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适用3%单独计征优惠。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来源于:每日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