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预扣预缴个税税率表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时,应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1)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预扣预缴税款时,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3)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2、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7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注意事项
1、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非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