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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念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作品包括文学作品、书画作品、摄影作品及其他作品。作者去世后,财产继承人取得的遗作稿,也应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预扣预缴个税税率表

稿酬所得适用20%的比例预扣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1、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稿酬所得时,应按照以下方法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1)稿酬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2)预扣预缴税款时,稿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 000元的,减除费用按800元计算;每次收入4 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收入的20%计算。

(3)稿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2、预扣预缴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1−20%)×7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四、注意事项

1、稿酬所得以每次出版、发表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非居民个人取得稿酬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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