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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享受条件

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

2.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

3.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也就是说,住房贷款利息与住房租金两项

扣除政策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能同时享受。

二、标准方式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2.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人的城市:每月1100元;

3.除上述城市以外的,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人(含)的城市:每月800元。

?谁来扣: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三、起止时间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四、备查资料

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五、常见问题

住房租金专项扣除常见问题

序号

问题

答案

1

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如何扣除?

不能扣。因为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2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如何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3

如何判断市辖区户籍人口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

两人合租住房,住房租金支出扣除应如何操作?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十九条,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因此,合租租房的个人,若都与出租方签署了规范租房合同,可根据租金定额标准各自扣除。

5

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6

在工作地租房住,后贷款买了首套房,但没去住,还在租房住。能先按住房租金标准做扣除,实际入住后再按贷款标准扣除吗?

在工作地买了房,就属于有房子了,就不能扣租房支出了。房子不在工作地,可以扣租金或者首套房贷款利息其中之一。

7

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 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
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8

关于住房租金,公司员工在公司所在地发工资,也在公司所在地申报个税,但是平时工作都是在外省的办事处,他的主要工作地是公司所在地还是外省办事处呢?

公司所在地

9

出租人没缴纳个税的话,承租人是不是不可享受租金扣除优惠政策?还有若承租人直接享受了租金扣除政策,而出租人没因此租赁合同收入缴纳个税的话,税务局是让出租人补个人所得税(出租人是个人不是公司),还是让承租人取消已经减免的租金金额?

出租人的租金收入是否已经纳税,不影响承租人的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但是,这个房屋出租的信息,税务机关是掌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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