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大病医疗篇,相关内容的总结如下:
金额上限:8万一年。
判定方式:
一个纳税年度内。
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
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万的部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万内据实扣除。
扣除比例:
自己或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选择父母中的一方进行扣除。
注:自己、配偶、子女的扣除额分别计算,不覆盖。
填报资料:
患者姓名、身份证信息、社会关系、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总额、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负担的自付金额等信息。
留存资料:
患者付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注:“或”字怎么执行尚存在解读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