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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条件

(1)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

(2)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标准方式

(1)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2)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3)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起止时间

学前教育:子女年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一月;

全日制学历教育: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的入学当月——教育结束当月

特别提示:因病或其他非主观原因休学但学籍继续保留的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等假期,可连续扣除。


备查资料

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

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解释说明:

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父母之外未成年子女监护人

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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