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特许权使用费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拍卖文稿所得、剧本使用费、专利赔款所得等都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二、特许权使用费个税计算方法(预缴纳税)
对纳税人的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
1.费用扣除:
即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预缴所得额=每次收入额-800
2.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定率扣除费用扣除20%,
预缴所得额=每次收入额×(1-20%)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20%
三、案例讲解
老杨开发了申请了一项技术专利,现授权于另一公司使用,获取一次性专利转让收入1万元,请问需要缴纳多少个税?
解析:
收入超过4000元,适用20%预扣率,则预缴个税=10000×(1-20%)×20%=1600元。
说明:特许权使用费已经并入综合所得,居民每年将在3-6月进行汇算清缴。可能老杨会有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