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方法:分国分项
2、扣除方法:分国不分项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不退国外多交税款;
境外已纳税额<抵免限额:在我国补交差额部分税;
3、案例讲解:
中国公民刘某在美国留学两年,其间发表一篇文章,获得稿酬9000元,已按当地税法纳税200元;购买奖票中奖12000元,已按当地税法纳税900元。请问刘某是否应向中国税务机关补缴税款?
解析:稿酬应纳税额=9000×(1-20%) ×70% ×10%-210 =294元 200元
中奖应纳税额=12000×20%= 2400元 900元
分国不分项国内纳税额=294+2400=2694元
国外纳税额=200+900=1100元
刘某需要补缴2694-1100=1594元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