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计税方法
处理原则:先分、后扣、再计税。
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所得,是指多人同时从事同一项劳务而取得的收入,如多人进行一项设计、共同编著一本书、参加同一场演出、合作承担一项安装业务等。根据税法规定,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所得的,实行“先分、后扣、再税”的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即将共同取得的同一项目的所得,按照个人事先确定的分配方法进行分配,然后对每个人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费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额。
例11、甲、乙、丙三人合作承担一项安装劳务 ,共取得报酬40000元,其中,甲分得4000元,乙分得10000元,丙分得26000元,计算甲、乙、丙三人共缴纳个人所得税为多少元?
解:
甲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20%=640(元)
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0000×(1-20%)×20%=1600(元)
丙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6000×(1-20%)×30%-2000=4240(元)
三人合计缴纳个人所得税=640+1600+4240=64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