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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30日下午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根据决定,个税起征点将从现行的2000元提高到3500元。

  个税起征点是35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3500

  扣除标准:个税按3500/月的起征标准算


201191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

 3%

 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

 10%

 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

 20%

 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

 25%

 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

 30%

 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

 35%

 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

 45%

 1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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