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缴时未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举例:小周2021年每月取得工资15000元,个人缴付“三险一金”2000元,每月享受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共计2500元,无其他扣除项目。2021年1月,小李通过红十字会为新冠肺炎疫情定点医院捐赠5000元,当月单位预扣预缴时未扣除该笔捐赠。
预扣预缴税额
(15000 ×12-60000-2000 ×12-2500 ×12) ×10%-2520=4080元
汇算清缴税额
(15000 ×12-60000-2000 ×12-2500 ×12-5000) ×10%-2520=3580元
退税 4080-358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