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终奖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公式及税率表
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的规定: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除上述计算方法外,也可以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计算方法,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2.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前段时间网上传的【47】号公告年终奖个人所得税新计算方法,经国家税务总局声明澄清【47】号公告系伪造,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率与计算方法没有改变。下面就是现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税率及计算方法:
年终奖适用税率标准表
应税所得1 |
应税所得2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级数 |
0-1500 |
0 |
3% |
0 |
1 |
1500-4500 |
1500 |
10% |
105 |
2 |
4500-9000 |
4500 |
20% |
555 |
3 |
9000-35000 |
9000 |
25% |
1005 |
4 |
35000-55000 |
35000 |
30% |
2755 |
5 |
55000-80000 |
55000 |
35% |
5505 |
6 |
80000- |
80000 |
45% |
13505 |
7 |
年终奖个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来讲,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新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无论税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后由扣缴义务人申报入库,均应适用原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举例来看,韩先生在某一公司工作,2011年12月3日取得工资收入3400元,当月又一次取得年终奖金241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韩先生因当月工资不足3500元,可用其取得的奖金收入24100元补足其差额部分100元,剩余24000元除以12个月,得出月均收入2000元,其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和105元。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24100+3400-3500)×10%-105=2295元。
年终奖个税算法:针对工资薪金,当前我国采用超额累进税率,为了方便计算,就转化用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简化算法,目前的年终奖个税计算方法是,先将年终奖除以12,以得出的商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再依据如下公式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会计师事务所)
年终奖个税算法
以下只考虑年终奖当月工资足够3500元的,不足3500元的,先补足3500元,然后用余额
年终奖 |
月平奖金 |
税额 |
20000 |
1666.667 |
1895 |
18000 |
1500 |
5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