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又到了,年终奖是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取得年终奖金应单独按照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照以下办法计算应缴税额:
先将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按照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税额。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额,应当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以后的余额,按照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在一个纳税年度以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年终双薪合并到发放当月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年终奖所得适用调整后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级数
全月含税收入级距
全月不含税收入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说明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部分
3
0
1、本表含税级距指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2、含税级距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
具体计算公式:
(一)如果,发放奖金当月的工资超过3500元,那么先将员工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然后按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即年终奖的总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如果,发放奖金当月工资低于3500元,那么我们要先用奖金把工资补到3500,再用剩下的奖金来计算。
上述两个计算公式中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就是用全年一次性奖金总额÷12(一年12个月)后得出的商,再对照工薪所得个税税率表即可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