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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年终奖个人所得税征收方法的规定: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也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二)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并按以下计税办法,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
1. 先将雇员当月内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然后以其商数及适用税率计算出应纳税额后,再乘以12个月,即为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应纳税额。除上述计算方法外,也可以按照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计算方法,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2. 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当月,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应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减除“雇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与费用扣除标准的差额”后的余额,按上述办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

(三)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取得年终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本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执行。

年终奖适用税率标准表

应税所得1

应税所得2

适用税率

速算扣除数

级数


0-1500

0

3%

0

1

 

1500-4500

1500

10%

105

2

 

4500-9000

4500

20%

555

3

 

9000-35000

9000

25%

1005

4

 

35000-55000

35000

30%

2755

5

 

55000-80000

55000

35%

5505

6

 

80000-

80000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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