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即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纳税人既包括“自然人”,如中国公民,外籍个人;也包括“自然人性质的特殊主体”如 个体工商户。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只针对其投资人、合伙人征收个税。
二、纳税人分类及纳税义务
纳税人 |
判定标准 |
纳税义务 |
居民纳税人 |
有住所或无住所但居住满183天 |
来源于境内境外所得都纳税 |
非居民纳税人 |
无住所又不居住或无住所居住不满183天 |
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
【注意1】无住所的居民个人,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年度连续不满5年,或满5年但期间有单次离境超过30天的,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只就中国单位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税。
从第6年起,全部所得都要缴税
【注意2】无住所且居住不超过90天的个人,来源于境内所得,由境外雇主支付且不由该雇主在境内机构负担的部分,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