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新个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项目有哪些?
本次个税改革一个主要的变化就是:简并所得项目,由原来的11项减为9项,并确定综合所得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修改前后个人所得税的内容对比如下:
修改前 |
修改后 |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四)劳务报酬所得 (五)稿酬所得 (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八)财产租赁所得 (九)财产转让所得 (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二、综合所得
所谓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大类收入,这四类收入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
以前的历次修正,个人所得税均为按月缴纳个人所得税。而第七次修正最大的变化,就是将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改为按年为单位,即月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方式。根据最新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到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