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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具体预扣预缴方法如下: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减除费用: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见附件2《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二、案例讲解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二

(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的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三、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案例讲解

(1)假如某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安装费收入2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00-800=12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20%=240元

(2)假如某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安装费收入6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6000*(1-20%)=48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4800×20%=9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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