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率表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
速算 扣除数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1 |
不超过15000元的 |
不超过14250元的 |
5 |
0 |
2 |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注:1.本表所列含税级距与不含税级距,均为按照税法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所得额;
2.含税级距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不含税级距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计算个税方法
个体工商户个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及损失—起征点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查账征收:要求个体工商户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记账核算,在缴纳个税时按照收入总额减去成本、费用及损失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适用的税率计算缴纳个税。
定期定额征收:是对没有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依法按程序核定纳税人在一定经营时期内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从而确定其应纳税额的征收方式。影响其个人所得税的因素是营业额和个人所得税征收率。
【例】某失业人员申请了个体营业执照,在高新区科园四路开了一家火锅馆,经营面积有700多平方米,员工有20多人,每月的经营额平均在50000元左右。由于没有建账,税收按定额方式缴纳,每月按营业额的7.1%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个税的征收率为营业额的1.5%)。
定期定额征收:50000×1.5%×12=9000元
查账征收
若年应纳税所得额为62516元,则应纳个人所得税
= 62500×30%-9750=9000元
营业利润率=62500÷(50000×12)=10.42%
当营业利润率低于10.42%时,按查账征收方式计算的个人所得税较少;反之,按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计算的个人所得税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