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2018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 |
|
含税级距 |
不含税级距 |
(%) |
扣除数 |
|
1 |
不超过15000元的 |
不超过14250元的 |
5 |
0 |
2 |
超过15000元至30000元的部分 |
超过14250元至27750元的部分 |
10 |
750 |
3 |
超过30000元至60000元的部分 |
超过27750元至51750元的部分 |
20 |
3750 |
4 |
超过60000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51750元至79750元的部分 |
30 |
9750 |
5 |
超过100000元的部分 |
超过79750元的部分 |
35 |
14750 |
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提示】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包括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解释1】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其费用扣除标准由投资者选择在其中一个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解释2】个体工商户在生产、经营期间的借款利息支出,未超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部分,准予扣除。
【解释3】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解释4】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用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解释5】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