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个人所得税的两种计算方法,可能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但是是否大家都真正的明白了呢?
接下来,小编将通过一个案例给各位税友讲解一下,感觉真正理解还是需要一些个税基础知道的。个税计算,肯定少不了个税税率表,以下是工资薪金的个税税率表了: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然后,我们来看一个案例了:
某员工扣除三险一金后的工资为23000元,其应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方法1:超额累进原理分段计算
23000-5000=18000=3000+9000+6000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3000*0.03+9000*0.10+6000*0.20=2190(元)
注:为什么要把18000拆成3000+9000+6000,也是有原因的,大家可以把税率表由年度转化为月度就好理解了
方法2:速算扣除数法直接计算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3000-5000)*0.2-1410=2190(元)
注:方法2就相对比较好理解了,这里不解释了。
最后,现在的个税计算采用的是累计预扣预缴的方法,以上适用第一个月的个税计算,完整的个税计算公式
1.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累计减免税额
- 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2.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 - 累计基本减除费用 - 累计专项扣除
- 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 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累计基本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多退少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