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
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怎么扣:
受教育子女的父母分别按标准的50%扣除,也可按双方约定,由其中一方按标准的100%扣除。扣除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学前教育:
年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
学历教育:
1、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
2、 高中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
3、高等教育阶段(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子女教育专项扣除的问与答
问: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继、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问: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问: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问: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问: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