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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条件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

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标准方式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约定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得变更


起止时间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备查资料

约定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填报信息

1、是否为独生子女

2、月扣除金额

3、被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

4、与纳税人关系

5、有共同赡养人的,需填报分摊方式、共同赡养人姓名及身份证件类型和号码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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