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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内容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60岁(含)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扣除:

1.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2.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

但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三种分摊方式:一是平均摊;二是约定摊;三是老人指定摊。约定摊和指定摊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指定摊效力优先于约定摊。

二、相关规定

1.被赡养人范围:一是年满60岁(含)的父母;二是子女已经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3.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选择的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热点问答

1.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所得税司答复) 

2.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再婚的,如何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独生子女家庭,父母离异后重新组建家庭,在新组建的两个家庭中,只要父母中一方没有纳税人以外的其他子女进行赡养,则纳税人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每月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除上述情形外,不能按照独生子女享受扣除。在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时,纳税人需注明与被赡养人的关系。(所得税司答复)

3.双胞胎是否可以按照独生子女享受赡养老人扣除?

双胞胎不可以按照独生子女享受赡养老人扣除。双胞胎兄弟姐妹需要共同赡养父母,双胞胎中任何一方都不是父母的唯一赡养人,因此每个子女不能独自2000元的扣除额度。(所得税司答复) 

4.生父母有两个子女,将其中一个过继给养父母,养父母家没有其他子女,被过继的子女属于独生子女吗?

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属于独生子女吗?被过继的子女,在新家庭中属于独生子女。留在原家庭的孩子,如没有兄弟姐妹与其一起承担赡养生父母的义务,也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标准享受扣除。(所得税司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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