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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综合所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收入额-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

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8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80%稿酬所得×80%×70%


二、综合所得个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综合所得适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三、案例讲解

2019年1-12月,黄某每月取得工资薪金20000元,每月个人缴纳社保和公积金2040元(不超标准),每月外出讲课取得课酬10000元,每月发表文章取得稿酬5000元。黄某每月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500元。全年合计总收入为420000元,合计可以扣除78480元。

税改前:(2610+1600+560) ×12=57240元

1.工资薪金:(20000-2040-3500)×25%-1005=2610元

2.讲课费:10000 ×(1-20%) ×20%=1600元

3.稿酬:5000 ×(1-20%) ×70% ×20%=560元


税改后:29304元    全年应纳税额减少27936元,降幅约50%

综合所得: [20000+10000×(1-20%)+ 5000×(1-20%)×70%]×12-(2040+5000+4500 )×12=231120元

适用20%的税率和16920的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 231120 ×20%-16920=293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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