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
1.工资、薪金所得,适用3%~45%的7级累进税率
2.经营所得,适用5%~35%的5级累进税率
(含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所得)
3.劳务报酬所得,包括个人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等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6.财产租赁所得,如:个人出租房屋
(各地方政府对于私人房屋出租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哈尔滨规定,月租的起征点为2万元,综合税率为12%)
7.财产转让所得,如:个人转让房屋
8.稿酬所得等
9.偶然所得,如:体彩中奖
10.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所得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目前下列各项免征个人所得税
① 国债利息收入
②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③ 单位为个人交纳的4险1金
④ 个人提取的3险1金
⑤ 个人炒股票、基金、权证、期货的收益
⑥ 彩票中奖每次不超过1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