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说明
个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二、个税税率表及个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 = 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 × 比例(75%)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10%)
三、案例说明
朱某2019年12月一次性领取当年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20000元,保险机构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为:
20000*75%*10%=1500元。